

2020-04-15
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0-04-15
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0-04-15
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0-04-15
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2月25日在福州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与会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